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炼铁厂台车车轮及备件。

2026-01-28 16:39    来源:

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台车车轮

询比采购公告

一、采购备件明细

物料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订单数量 单位 物资备注信息
309030502121 车轮 13B754-14-17(锻件) 100  
309030502190 整体式卡轮 13B754-14-19(改)钨钼合金 150  

二、交货期限

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或以甲方商务部门通知时间为准。

三、质保期

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,质保期内,在甲方正常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下无论是否安装使用,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,乙方承担免费维修或更换责任,维修或更换之后质保期重新起算。

四、付款方式

1、方以电汇向乙方付款。2、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,乙方全额开具13%增值税专用发票,甲方收到发票结算挂账后60日支付90%的合同价款。3、剩余10%合同价款为质量保证金,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退还。

五、运输

  1. 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输至龙钢公司指定地点。
  2. 随机资料:A.随货附盖章发货清单及合格证;B.发货清单、合格证的规格型号与合同相符。
  3. 包装:所供产品包装应根据形状特点坚固包装,采用防锈、防潮、防雨、防震措施,满足运输及装卸要求;每件须标明规格/型号/数量/供货单位;由于包装不善造成所供材料受潮、失缺或损坏的,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。

六、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

  1. 资质要求: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,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)。
  2. 业绩要求: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烧结机台车相关备件供货业绩至少两份(业绩合同须附相对应的发票)。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)为准,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,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、签订时间、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。
  3. 财务要求:
  4. 信誉要求:必备
    1. 谈判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(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;
    2. 谈判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)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    3. 谈判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s://www.gsxt.gov.cn/)严重违法失信名单(黑名单);
    4. 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、陕钢集团列入供应(合作)商黑名单、未被龙钢公司列入“供应商黑名单”且在禁入期内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采购人:龙钢公司炼铁厂

联系人:高

联系电话:135713385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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