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物料号 | 物资名称 | 规格型号 | 订单数量 | 单位 | 物资备注信息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309030502121 | 车轮 | 13B754-14-17(锻件) | 100 | 件 | |
| 309030502190 | 整体式卡轮 | 13B754-14-19(改)钨钼合金 | 150 | 套 |
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或以甲方商务部门通知时间为准。
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,质保期内,在甲方正常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下无论是否安装使用,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,乙方承担免费维修或更换责任,维修或更换之后质保期重新起算。
1、方以电汇向乙方付款。2、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,乙方全额开具13%增值税专用发票,甲方收到发票结算挂账后60日支付90%的合同价款。3、剩余10%合同价款为质量保证金,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退还。
采购人:龙钢公司炼铁厂
联系人:高
联系电话:135713385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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