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洗衣液、洗手液、沐浴露采购项目
谈判公告
编号(057-260307LGS034)
项目所在地区:陕西省,韩城市,龙门镇
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(简称“龙钢公司”)对其洗衣液、洗手液、沐浴露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、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。
一、谈判内容、概况
龙钢公司2026年度洗衣液、洗手液、沐浴露采购项目,共分为三个包次,供货范围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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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物料名称 |
规格 |
预估数量(瓶)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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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洗衣液 |
1000克/瓶 |
35000 |
包次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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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洗手液 |
500克/瓶 |
35000 |
包次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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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沐浴露 |
400-550克/瓶 |
20000 |
包次3 |
注:以上数量为年度预估量,最终合同签订及结算根据龙钢公司实际采购计划量执行。
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
1.资质要求:
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,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)。
2.业绩要求:
包次1: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洗衣液供货业绩至少2份,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,发票内容不得涂抹、遮挡)为准,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,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、签订时间、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。(可提供技术资料作为合同补充内容)
包次2: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洗手液供货业绩至少2份,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,发票内容不得涂抹、遮挡)为准,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,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、签订时间、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。(可提供技术资料作为合同补充内容)
包次3: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沐浴露供货业绩至少2份,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,发票内容不得涂抹、遮挡)为准,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,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、签订时间、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。(可提供技术资料作为合同补充内容)
3.信誉要求:
(1)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www.gsxt.gov.cn)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(2)未被列入信用中国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惩戒名单;
(3)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、陕钢集团列入供应(合作)商黑名单、未被龙钢公司列入“合作方黑名单”且在禁入期内。
4.其他要求:
(1)本项目接受非生产商参与谈判。供应商若为经销商,须提供采购标的物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。
(2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。
三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报名时间:从2026年3月12日09时00分到2026年3月17日17时00分。
报名方式:
(1)凡有意参加者,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陕钢集团综合采购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综合采购服务平台),按照提示信息进行供应商注册。
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网址:
https://zhcg.yulong-ys.com/user/dashboard
(2)注册成功、登录系统并确保开通综合采购权限后,在谈判采购选项的【在线报名】列表中找到所要参加的项目进行报名操作,进入查看详情页面,将“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”的所有资料扫描件(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,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(文档名为:洗衣液、洗手液、沐浴露采购项目+供应商名称+联系人及联系电话),点击【报名】交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,供应商通过资质审核并试用合格后可按系统提示下载谈判文件。
四、样品提供
1.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单位,接到龙钢公司通知后,需按照规格要求提供所参与包次样品(洗衣液1瓶、洗手液1瓶、沐浴露1瓶)并送至龙钢公司指定地点;样品最高限价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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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物料名称 |
规格 |
最高限价(元/瓶)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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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洗衣液 |
1000克/瓶 |
8.3 |
包次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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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洗手液 |
500克/瓶 |
8.5 |
包次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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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沐浴露 |
400-550克/瓶 |
9.4 |
包次3 |
注:提供样品时须备注样品价格
2.本次选样龙钢公司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(至少3000名职工代表参与),通过收集真实使用反馈,筛选出清洁效果好、安全性高、适用性强且性价比优的产品。
(1)产品性能达标:所选样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,具备优异清洁力、温和无刺激、成分安全环保。
(2)职工代表填写《龙钢公司日化用品采购意见调查问卷》进行选择,最终选择票数最高的品牌入围。
(二)注意事项
1.未在规定时间收到样品视为放弃本次谈判(样品装箱外附样品清单、公司名称)。
2.只可提供自产或代理品牌(具备授权书)样品,且样品提供及其他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,样品单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。
3.若提供样品经龙钢公司鉴定不符合规格要求,则判定该样品不合格,取消该样品评审资格。
4.样品在评审环节由龙钢公司职工代表试用,不予退还。
5.入围样品作为成交供应商供货的验收标准。
3.样品提供截止时间:2026年3月25日17:00时。
7.邮寄方式:顺丰快递
8.样品提供联系人:李工 联系电话:18829571910
9.收货地址: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供销中心。
五、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
递交截止时间:待定
递交方式: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文件递交
六、评审时间
评审时间:待定
七、其他
交货期:合同生效后,接龙钢公司通知20个工作日内送至厂区指定地点(分批次送货)。
八、监督部门
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钢公司纪检监察部
监督电话:0913-5182356
监督邮箱:lggsjwjcs@163.com
九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陕西省,韩城市,龙门镇
联系人:张工
联系电话:0913-51823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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