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物料号 | 物资名称 | 规格型号 | 订单数量 | 单位 | 物资备注信息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309030510010 | 冷却器 | QLKE-206-133-3-1-4-23-3-2 | 2 | 套 |
合同签订后60日或以甲方商务部门通知时间为准。
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或18个月,以先到为准。质保期内,在甲方正常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下无论是否安装使用,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,乙方承担免费维修或更换责任,维修或更换之后质保期重新起算。
合同签订前须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(不计息):(保证金需明确数字),在货物入库(上线)前验收合格后且无其它违约情形20个工作日内退还。
采购人: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
联系人:师蒙
联系电话:158776897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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