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物料号 | 物资名称 | 规格型号 | 订单数量 | 单位 | 物资备注信息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02919025 | 双气路气相色谱仪 | 附技术协议 | 1 | 套 |
合同签订后30日或以甲方商务部门通知时间为准。
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,质保期内,在甲方正常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下无论是否安装使用,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,乙方承担免费维修或更换责任,维修或更换之后质保期重新起算。
1.甲方以六个月承兑向乙方付款。2.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,乙方全额开具13%增值税专用发票,甲方收到发票结算挂账后60日支付90%的合同价款。3.剩余10%合同价款为质量保证金(不计息),质保期若无质量问题,自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,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。
联系人: 杨工
联系电话:138913991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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