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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堆积门

2026-07-03 12:42    来源:

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动堆积门

询比采购公告

一、采购备件明细

物料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订单数量 单位 物资备注信息
315991603046 电动堆积门 石灰破碎西门 宽7900×高5500(附技术要求) 1  
315991603641 电动堆积门 料场大棚(附技术要求) 1  
315991603640 电动堆积门 新老区废钢跨(附技术要求) 6  
315991603642 电动堆积门 450烧结配料室 宽5460×高4170(附技术要求) 1  
315991603643 电动堆积门 13#料场 宽4500×高6000(附技术要求) 1  
315991603047 电动堆积门 石灰破碎上料仓口 宽8600×高9000(附技术要求) 1  
315991603048 电动堆积门 石灰破碎1#出口 宽7900×高7000(附技术要求) 1  

二、交货期限

合同签订后40日或以甲方商务部门通知时间为准。

三、质保期

产品质保期为发票挂账后 12 个月或到货18个月。质保期内的产品如发生质量问题,质保期从产品恢复正常起重新计算。若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,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,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。质保期内,乙方的质保服务响应时间为 2 小时内回应,48 小时内到现场。乙方不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。

因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质保期外甲方依然有权向乙方追责。

四、合同履约保证金

在甲方财务账面无合同款或合同款不足履约保证金的,合同签订前须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(不计息),在货物入库后且无其它违约情形20个工作日内退还。

五、运输

  1.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。合同价款已含运费。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。
  2. 随机资料:A.随货附盖章发货清单、合格证、检测报告等随机资料;B.发货清单、合格证等规格型号须与合同物料约定信息相符。
  3. 包装:所供产品包装应根据产品特性坚固包装,采用防锈、防潮、防雨、防震措施,满足运输及装卸要求;每件产品须标明规格/型号/数量/供货单位;由于包装不善造成所供材料受潮、失缺或损坏的,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。

六、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

  1. 资质要求: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,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)。
  2. 业绩要求: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电动堆积门供货业绩至少两份(业绩合同须附相对应的发票)。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)为准,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,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、签订时间、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。
  3. 信誉要求:必备
    1. 谈判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(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;
    2. 谈判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)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    3. 谈判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s://www.gsxt.gov.cn/)严重违法失信名单(黑名单);
    4. 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、陕钢集团列入供应(合作)商黑名单、未被龙钢公司列入"供应商黑名单"且在禁入期内。

七、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

报价要求:

  1. 必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盖章报价单。
  2. 备注报价品牌。
  3. 货源正规,有成交意向后须出具相关渠道证明。

付款方式:

  1. 货到承兑付款。
  2. 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,乙方开具到货总额13%增值税专用发票,甲方收到发票挂账后60日支付到货总额的90%,剩余10%为质量保证金(不计息),质保期若无质量问题,自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,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采购人: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

地址:韩城市龙门镇

联系人:师蒙;技术联系人:高英杰(炼铁);樊胜午(炼钢);赵坚(储运)

联系电话:15877689768;13571338510; 18829835913; 1529137799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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