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》(HJ2.1-2016)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2018部令 第4号)的有关要求,现对“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一区产品结构调整项目”新建项目进行公告,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监督。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一区产品结构调整项目
建设单位: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
建设地址: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
建设性质:改、扩建
项目内容包括:
(1)在炼钢一区新建2座双工位LF精炼炉;
(2)LF精炼炉配套公辅系统新增及改造;
(3)4#连铸增加电磁搅拌装置;
(4)现有的钢包、起重机等进行设备改造;
(5)新增高压水除鳞装置;
(6)轧机改造;
(7)新增1#切头飞剪、中间辊道、夹送辊、成品倍尺飞剪;
(8)新增机加、检试验设备;
(9)配套公辅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;
二、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
单位地址: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
联系人:牛经理
联系电话:15309134532
三、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国际电气中心A座
联系人:王工
联系电话:17602976369
邮箱:564030804@qq.com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
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:接受环评任务→现场踏勘、资料收集→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→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→环保部门审批。
主要工作内容: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基础上,对工程施工期、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、预测和评估,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,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或下载附件,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,将您的意见以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。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
2025年10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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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公网安备 6105810200014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