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月9日,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《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,旨在统筹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工作,保障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。
《通知》要求,2026年3月31日前,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发电、钢铁、水泥、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。2026年6月30日前,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技术审核(以下简称核查)工作,并通过管理平台向重点排放单位告知核查结果。7月31日前,完成对钢铁、水泥、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报告的核查及核查结果告知工作。
《通知》明确,2026年4月10日前,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钢铁、水泥、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预分配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。2026年6月30日前向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预分配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。
《通知》明确,2026年9月20日前,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基于2025年度核查结果,按照年度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核定2025年度发电、钢铁、水泥、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应发放配额量,并向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书面报送相关数据表,进行核定配额的注册登记。9月30日前,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发电、钢铁、水泥、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分配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。












